甘政办函〔2018〕61号
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,兰州新区管委会,省政府有关部门,中央在甘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,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成人员
组 长:李 斌 副省长
副组长:曹天民 省政府副秘书长
王忠民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
韩 鹏 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局长
薄云翔 武警甘肃总队副司令员
成 员:郭锦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
翟建军 省以工代赈办主任
史百战 省教育厅副厅长
程学钦 省工信委副主任
李 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
蔡仲爱 省减灾委专职副主任
陈牧原 省财政厅副厅长
钟 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
肖 铮 省核安全局副局长
梁文钊 省建设厅副厅长
赵彦龙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
吴天临 省水利厅副厅长
杜永清 省兽医局局长
李书敏 省商务厅副厅长
蒋新贵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
王富民 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
范延军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
乃成龙 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
陈玉皎 省粮食局巡视员
顾建成 省扶贫办副主任
苗天宝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
王再兴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
李育宏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
张 强 省气象局副局长
石玉成 省地震局副局长
井正萌 甘肃保监局副局长
张祥全 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,钟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,报经组长同意后,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,不另行文。
二、职责分工
(一)领导小组主要职责。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及省委、省政府部署要求,负责统筹协调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;领导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,讨论决定地质灾害重大事项,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。
(二)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。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;根据领导小组安排,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讨论的事项,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部署要求;完成省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三)成员单位主要职责。各成员单位按照《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》明确的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,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。
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8年7月2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 |